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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武陵区各用人单位2019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核定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9-03-01 浏览次数: 【字体:

武陵区各用人单位:

根据《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省政府令第273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转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综〔2016〕46号),现将办理武陵区用人单位2019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核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武陵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

二、时间: 2019年3月2日至4月30日。

三、地点:武陵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常德市朝阳路212号武陵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楼2楼)。

四、要求:

1、用人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持常德市武陵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核定申报表、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花名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以及上一年度用人单位与残疾人签定的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社会保险费等相关资料,到武陵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申报办理核定手续。未按时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2、武陵区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用人单位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一般按月缴纳,安排有残疾人的,须同时提供由武陵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出具的审核认定书。

五、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依法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六、联系电话:7208302  13875010688

 

附件:

1.2019年常德市武陵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核定申报表

2.办理残疾人就业情况核实需提交资料清单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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