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残联落实清理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
9月18日上午,区残联召开专题会议,按照区纪委要求,严格落实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确保单位不发生违规现象。
此次专项整治清理的对象分别是:违规参与七类经营性活动的国家公职人员本人,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辞去公职未满三年或退休未满三年的领导干部、辞去公职未满两年或退休未满两年的一般公务员。清理内容涉及:涉矿类经营性活动;涉砂类经营性活动,即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或参股砂石企业(个体工商户)、采砂;涉渔类经营性活动;涉小水电类经营性活动;涉烟花爆竹类经营性活动;涉危险化学品类经营性活动;涉“三馆两店”类经营性活动职。会上,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贺建国亲自对清理工作进行了布置,同时带头填写了相关报告表格并签定了本人承诺书,自愿接受组织监督和核查。
目前,区残联干部职工人员已经全面完成了个人申报表格和本人承诺书的填写和签定,没有发现违反相关的人员。
(编辑:刘继征 审核:辜兰芬 签发:贺建国)